黑龙江大学关于启动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测通查重 发表时间:2023-10-27 09:46:48 浏览次数:271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黑政教督办〔2022〕5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准备,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3年10月-2024年6月,各阶段完成时限如下:
序号阶段完成时限
1前期准备2023年10月30日
2选题2023年11月30日
3开题2023年12月31日
4中期检查2024年03月31日
5学术不端检测2024年05月10日
6答辩2024年05月20日
7学校抽检2024年05月31日
8成绩提交2024年06月01日
9评奖评优2024年06月10日
10总结归档2024年06月30日
二、有关要求
1.前期准备
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明确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各节段工作完成时限、抽检办法等相关要求,解读毕业论文(设计)模板等规范化要求。
学校鼓励本科生用创新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附件1)做好受理及答辩工作,并形成汇总材料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应撰写相关成果的说明材料并将佐证材料电子版(含成果的原件、获奖证书、申请表、答辩记录等)上传至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内。
2.选题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在题目选择上要突出创新和综合训练,且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学校鼓励教师将专业实践、科研课题作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各学院要组织教指委对题目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题目现实意义、近三年重复率以及是否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从源头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过程管理
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阶段工作。学院及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设计)系统加强过程管理(附件2),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各学院要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指导教师须每周检查和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避免出现轻培养、走过场的现象。
4.答辩、评优
各学院应严格评优标准,做好答辩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和选拔工作。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二次答辩以及推优公开答辩,以保证整体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及推优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三、抽检工作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对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抽检结果还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按照OBE理念持续改进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不断提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学校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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