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经济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检测通查重 发表时间:2023-11-29 19:24:03 浏览次数:571
关于经济学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和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研究,现就我院202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在2024年1月10日之前完成,各学位点具体预答辩时间由学位点负责人根据本组情况确定。未参加者视为预答辩“不通过”,延期半年后再次进行预答辩。
二、申请预答辩须满足的条件
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的硕士论文,可进行预答辩。
1.申请人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
2.申请人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3.申请人已完成学位论文并修改成稿。
4.参加本次预答辩的学生最晚需在预答辩10天前将预答辩论文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由导师进行审核。
三、预答辩分组及汇报
预答辩按学科(专业)或领域进行分组,各组预答辩专家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确定,每位学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汇报。
四、预答辩评定结果
预答辩结果为“通过”或“按要求修改后通过”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经导师签字确认,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向学院提交修改说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计在2024年3月。
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相关通知。
经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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